发布单位: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医师岗-普宁市,医技岗-普宁市,药师岗-普宁市,护理岗-普宁市,医务医辅人员-普宁市,其他医疗卫生岗-普宁市,科研助理-普宁市,医师岗(硕士)-普宁市,医技岗(硕士)-普宁市,研究员-普宁市
工作地点:揭阳
职位数量:10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2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广东省普宁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招聘367名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医务人员短缺问题,我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属下5个市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共23个单位公开招聘367名临时聘用制医务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中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1月8日以后出生);
8.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
9.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8日)之前取得,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10.聘用前已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0日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到招聘单位,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前未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的,须于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或职称资格,取得的资格需注册后方可执业的,应将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在招聘单位内,否则予以解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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